水資源稅改革,激發再生水、海淡、漏損控制等市場加速釋放
2017年12月1日起,根據《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》(財稅〔2017〕80號),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新增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內蒙古、山東、河南、四川、陜西、寧夏9個省(直轄市、自治區)。加上去年已實施水資源稅改革的河北省,試點地區現已達到10個。據E20研究院觀點,水資源稅的改革,將強力釋放再生水、海水淡化、供水漏損控制等市場。
從宏觀政策動向來看,在生態文明、綠色發展大方向的指引下,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。對于水資源而言,“水已經成為了我國嚴重短缺的產品”,“全過程節約管理”、“循環經濟”、“節水優先”等精神貫穿于習總書記的發言中。